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填写经费回执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9   作者:段梅娟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填写经费回执通知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名单已在文化部网站公布。我校获3项立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全国共立项196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37项,青年项目36项目,西部项目18项。

今年起执行新的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设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占总额的30%,含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具体操作待有关规定明确后进行;直接费用占总额的70%,设有8个科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的具体需要合理分配。

请特别注意:  

1.每个科目均不设上限,但有3 个科目(会议差旅与国际合作交流、专家费、劳务费)的预算确定后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报文化部核准。请项目负责人特别慎重予以考虑。

2.会议差旅与国际合作交流预算在20%以内,分别注明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各多少万元即可,不用提供详细的测算依据。若比例超过20%,必须按照表内提示提供详细测算依据的说明。

2.会议费指主动召开相关学术会议产生的经费,参加学术会议或开展调研的交通住宿费在差旅费中支付。

3.劳务费不包括课题组成员的酬金。新规定明确劳务费支付对象除了参与研究的研究生外,还包括博士后、访问学者和聘用的研究人员。

4.印刷出版费可以支付阶段性成果的出版,不能支付最终成果专著的出版(结项后的余款可以支付成果出版)。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详见社科处9约8日公告栏相关通知),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119.255.27.41/)填写经费回执并提交,书面打印1份本人签字后送社科处审核,社科处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书面回执报送截止时间:1021日(星期五、四牌楼老图119)。

书面立项通知书待收到后联系相关项目负责人领取,经费到账后通知社科科研信息登记并办理拨款。

  

附项目负责人:重点项目:赫云

一般项目:王廷信    李轶南

附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名单.xlsx

  

联系人:段梅娟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