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重大引导、基础扶持和基地课题
立项办理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经批准,以下项目列入2017年东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基础扶持、重大引导和基地课题。相关经费近期由财务处统一拨付。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经费全额下达,限期使用。根据校财字[2017]6号文件规定,经费使用截止2017年10月15日,财务处将对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立2个考核时间点,分别为6月15日和9月30日。截止6月15日,已下拨的经费使用未达到50%的项目,除收回未达50%的未使用经费外,并同比例核减剩余经费; 10月15日前专项资金应全部使用完毕,未使用的经费由学校收回。收回的资金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后再次使用。
2.项目负责人须提交1份书面《项目任务书》(本人签字,院系盖章),1份单独的“经费预算表”(同《项目任务书》,以便提交财务处办理经费,注意:请在单独的经费预算表上写清楚课题编号和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登录社科处网站“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在“立项申请”中填写纵向新增科研项目信息,上传《项目任务书》电子文件及《立项通知》扫描件,提交院系和社科处审核。项目来源选择校内项目。
注意:《任务书》中含项目信息简表1份,有关信息须提交教育部,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表内提示填写。
3.各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2017年12月30日进行年度检查,2018年12月30日项目验收。社科处对项目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研究计划,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研究任务完成后提交《结题报告》,及时办理结项。逾期不能结项或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项目进展、延期或变更原因以及结项时间。
4.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在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结项管理”中填写结项信息,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和社科处发文扫描件,提交院系和社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结项状态。
联系人:吕晔灵 52090240,83790602,386946286@qq.com
请各文科院系相关负责人将任务书及经费预算表统一交于院系科研秘书,本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汇总至社科处,相关材料请于5月5日前交于社科处,以便财务拨款,逾期不候。
附件:
1.三类项目立项通知及项目清单
重大引导:关于发布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重大引导立项项目结果的通知.pdf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引导立项项目.xls
基础扶持:关于发布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基础扶持立项项目结果的通知.pdf2017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础扶持立项项目.xls
基地课题:关于发布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省级基地立项项目结果的通知.pdf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省级基地课题立项项目.xls
2.验收标准:东南大学校内人文社科项目验收标准(试行).doc
3.财务处最新规定(校财字[2017]6号)
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doc
社会科学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