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作者:李建梅

东南大学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促进项目负责人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多出优秀成果,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就我校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检查的项目范围

12016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2015年立项、未通过2016年年度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32016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指导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统称“一般项目”)。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我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初审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年度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对在检查中发现有未按《项目任务书》约定进度安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等问题的项目,我校社科处将重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整改。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校社科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年度检查材料的报送

1、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社科处留存,签字盖章的那份不需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社科处留存,签字盖章的那份不需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同时将项目调研报告、正确标注的相关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校社科处审核(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用彩色笔在目录和正文处标出作者姓名,同时将项目标注处用彩色笔画出。同时送原件到社科处以便审核)。请各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目的年度检查材料(包括《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调研报告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导出的.xml格式数据报校社科处。

  对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阶段性研究任务,暂达不到年度检查要求的重大重点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按《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延期参加年度检查的申请,经校社科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2、一般项目的年度检查,请相关院系审核后汇总报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各1份至校社科处。

二、结项工作安排

(一)结项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校社科处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

(二)结项材料的报送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社科处留存,签字盖章的那份不需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其中项目组主要成员按获准申请书,或者申请变更并经社科处核准的结果填写,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表》一式二份(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通过(2个校外专家,1个校内专家))(附件5)后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电子文件以东南大学+姓名+终结情况一览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4、最终研究成果一套: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社科处审核。(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用彩色笔在目录和正文处标出作者姓名,同时将项目标注处用彩色笔画出。同时送原件到社科处以便审核);

5、《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社科处留存,签字盖章的那份不需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校社科处将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初审,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目结项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和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及《项目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导出的.xml格式数据报校社科处。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项目进行清理:

1、无故不按期参加年度检查,或2次参加年度检查均不合格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轮建设期内批准立项、经延期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基地重大项目;

32013年及以前立项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般项目;

4、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

5、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6、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对上述项目将视情况作出暂停或停止拨付后续经费、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被撤项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对未通过学校初审、暂达不到结项要求且不在清理范围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提出延期结项申请,经校社科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科研秘书负责,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的组织工作。

2、请各相关院系于20171212日(星期二)前将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材料集中报送社科处,包括参加年度检查和结项的项目一览表(附件36,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各1份);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7,只汇总报送电子版1份)。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材料报送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电子版发送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


我校结项名单——2015201420132010年省教育厅项目

2015年:

1)、重大重点项目6人:欧阳本祺、吴利华、周勤、岳书敬、马向真、高圣兵。

2)、一般项目1人:郭城

3)、专项项目2人:王绍灵、陈波

2014年:

1)、思政项目3人:邱峰、李花、成曦。

2)、一般项目20人:陈吉凤、陈硕、翁寒冰、姜余、周晓露、刘萍、邵争、李灵灵、张顺、赵驰、虞青松、单平基、刘红、张雪莲、廖静如、郭娜、高娜、马青、宋钧玉、杨东。

3)、专项项目1人:李吉海

4)、重大重点项目1人:张建坤

2013年:

1)、重点项目2人:侯赟慧、吴清烈。

2)、辅导员专题项目4人:刘鹃、江莉莉、宋美娜、袁煜昶。

3)、指导项目6人:靳力、林哲元、王富宜、林谊、凌建辉、陈霞。

4)、专项项目2人:吴荣顺、汤顶华

2010年基地重大项目1人:王廷信

我校中期检查名单——2016年重大重点项目、2016年一般项目

1)、重大重点项目3人:冯伟、陈健、沈亚丹;

2)、基金指导项目:罗涛、王骏、华苏永

3)、专题研究项目:张明杰、郭锋萍


附件:1、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2、 附件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pdf

       3、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XLS

       4、  附件4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pdf

       5、附件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pdf

       6、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项项目一览表.XLS

       7、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xls


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