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作者:段梅娟

  关于清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530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531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1231。鉴定材料必须在上述规定截止日期前由省规划办报送全国规划办。项目验收由省规划办通过专家库组织进行,验收成果邮寄相关专家,统计专家反馈的鉴定意见并整理上报。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报送结项材料(鉴定时间一般3个月,至少提前1个月送到);社科处收到验收材料10日内必须报送省规划办。

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部分项目在2017年年度检查时提交了延期申请,请在自己申请延期的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以免被列入清理范围。

提交结项验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提交查重报告。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

重大项目的年度检查、清理等另行通知。

  

附在研项目名单:

          20121.黄有亮、  2.龙书芹、  3.刘占召

          20131.董斌、  2.陈良斌、  3.李煜兴、  4.程国斌(前4项申请延期至2018.12)、  5徐子方、  6李霄翔、  7吴雪萌

          20141. 甘锋、 2.李百浩延期2018.12       3.李启明延期2018.12       4.刘敏调整成员,延2018.12       5.乔玉钰延期2018.12        6.佟迅延期2018.12       7.肖冰调整成员、延期2018.12       8.许丹延期2018.12       9.虞青松延期2019.6        10.周琛延期2018.12        11.邵军   12郭建平(艺术学单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