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重大引导、基础扶持和基地课题立项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作者:




各相关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经批准,以下项目列入2018年东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基础扶持、重大引导和基地课题(详见附件1)。相关经费近期由财务处统一拨付。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经费全额下达,限期使用。

      根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会的意见,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将设立2个考核时间点,分别为6月15日和9月30日(提示:如果截至日期之前学校基本业务费用完,未使用的额度将自动作废)。截至6月15日,已下拨的专项经费使用未达到50%的项目,除收回未达50%的未使用经费外,并同比例核减剩余经费;基本业务费是竞争性使用,学校基本业务费总额用完,未用完的额度自动作废,即使学校基本业务费没有用完,资助经费也只能在10月12日前使用,未使用经费将由学校收回。


注意:《任务书》中含项目信息简表1份,有关信息须提交教育部,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表内提示填写。


     3.各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2018年12月30日进行年度检查,2019年12月30日项目验收。社科处对项目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研究计划,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研究任务完成后提交《结题报告》,及时办理结项。逾期不能结项或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项目进展、延期或变更原因以及结项时间。


     4.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在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结项管理”中填写结项信息,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和社科处发文扫描件,提交院系和社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结项状态。


联系人:吕晔灵52090240,386946286@qq.com

请各文科院系相关负责人将任务书及经费预算表统一交于院系科研秘书,本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汇总至社科处,相关材料请于5月2日前交于社科处,以便财务拨款,逾期不候。


附件1:2018年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础扶持立项项目.pdf

2018年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地课题立项项目.pdf

2018年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重大引导立项项目.pdf

附件2:东南大学校内人文社科项目验收标准(试行).doc

附件3: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2018-4.pdf

附件4:

基本科研业务费任务书.doc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预算表.docx

学科分类与代码.doc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