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年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2   作者:段梅娟

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社科处920日发布了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工作通知并附我校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名单。因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有特殊管理要求,特补发通知如下:

  

一、艺术学单列项目:

1.我校列入年检范围6项:2016年赫云、王廷信、李轶南;2017年沈亚丹、章旭清、蔡顺兴。

2.请上述项目负责人在1015日前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路径:http://114.255.59.86/或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含年度进展表),其中对项目成果是否涉及意识形态问题必须作具体说明),由社科处审核。社科处汇总形成总年检报告,报送文化厅。

3.年检中的两个普遍性问题,填写时请特别注意:

①如果在年检内容中列出了“需要增加课题组成员”或是“要延期”等内容,这类涉及项目变更的内容年检中可以列出,但后面要附上是否已在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如不单独提交变更申请并经变更审核,只在年检中列出的变更内容是无效的。课题组成员不能超过10人。

②在下年度经费预算中有些项目列出了“出版预留经费**万”,因国社基金项目经费不支持最终成果出版费,最终成果在未经鉴定完成结项前也不得出版,所以这一项预算不合理。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加强项目管理。

2017年清查的2011年(含)前立项逾期未结项及1个申请终止的项目做终止处理,共计24项;此前已终止处理未办理退费手续的项目8项。

2013年(含)前立项项目不能再延期,20181231日前必须提交验收。

2014年(含)以后立项项目,变更、年检、结项鉴定申请等均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内提交,经所在责任单位审核并提交。上述各类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报送书面材料1份送供社科处存档。

在系统提交年检材料后(如有变更还须提交变更申请),有关书面材料报送1份(经学院盖章)供社科处存档。

  

二、教育学单列项目:

有关项目负责人:2014梁宗保、2017崔军

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项验收和研究成果等均在相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相关格式文本,填写后经社科处审核(同时发送电子件),邮寄全国教育科学办(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56号邮编100088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