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8年度经费(第一批)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65号)。我校到款45.5万元,社科处将办理各有关项目的经费拨款单,统一报财务处入账。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或校园门户纵向项目查询具体到款信息。
拨款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一般项目一期经费(按申请书年度预算数额下拨)。共5项计21.5万。
按照规定办理直接费用(总额的70%)和间接费用(总额的30%)。间接费用一次性由学校统筹管理,扣除管理费(总额的5%)后为课题组绩效,由项目负责人管理分配,扣税后可以提现。绩效的70%先期下拨,绩效的30%在结项后下拨。间接费用也需要考核执行进度,请老师注意及时使用。
1.刘魁3.5万(直接费0.5万;绩效1.75万); 2.涂建明6万(直接费3万,绩效1.75);
3.丁溢3万(直接费0.6万,绩效1.4万);4.张胤5万(直接费2万,绩效1.75万);
5.张国强4万(直接费1万,绩效1.75万)
二、2017年度项目二期经费;共5项,计21万。
本批项目一期拨款时因预算数额不足未办理间接费用。本次到款统筹办理间接费用,余额作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为总款的30%,扣除管理费(总款的5%)后为课题组绩效,由负责人管理分配,扣税后可以提现。绩效的70%先期下拨,绩效的30%在结项后下拨。间接费用也需要考核执行进度,请老师注意及时使用。
1.吴芃4万(直接费1万,绩效1.75万);2.李德智5万(直接费2万,绩效1.75万)3.李雪松4万(直接费1万,绩效1.75万)4.陶卓立4万(直接费1万,绩效1.75万)5.高彦彦4万(直接费1.6万,绩效1.4万)
三、2017年12月—2018年6月结项项目尾款。共3项计3万。
1.张晓玲1万;2.江其玟1万;3.季玉群1万
备注:2018年专项任务项目首期经费与2017年专项项目的二期经费尚未下达。
2018年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尚未发布,经费尚未下达。另请关注。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