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2   作者: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各院系、部门,各相关科研机构: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已开始。省社科规划办近期将对我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做出具体部署,我校也将择期召开全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大会。现预先通知项目申报主要事项:

一、申报时间:20151215日—201631日,各学院、社科处、省规划办受理时间节点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将在全校动员会上具体通知。

二、申报组织:各学院已提前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近期请重点落实申报人、选题凝练、课题论证及团队建构等事项。课题组成员和推荐人都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1.《课题指南》: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课题指南》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题目类课题申报,应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研究类别、经费与周期:基础理论研究注重原创性、开拓性研究,突出学术思想价值,最终成果多为专著或论文,周期3-5年(20162020之间确定);应用对策研究注重现实性、针对性,突出决策参考价值,最终成果多为研究报告和论文,周期2-3年(20162018之间确定)。课题经费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3.申请条件:①副高以上(含)职称,或具博士学位(不具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符合年龄要求,必须有两名正高同行专家书面推荐)。②青年项目申请人(含全体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31日后出生)。③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④境外研究人员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不能申报的人员:①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②申报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③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4.特别注意:①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②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③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④(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⑤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⑥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按二级学科分类),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申报书》《活页》请下载201512最新版本。社科处届时将印发模板供项目申请人参考。

附件: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x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doc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4.申请书.doc      活页.doc

5.4-申报工作流程.doc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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