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刘艳红教授

时间:2019-09-03浏览:4767

刘艳红,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江苏省委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江苏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检察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东南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社区矫正损害修复项目研究基地主任、《东南法学》主编,研究领域与特长为犯罪成立理论以及刑法解释论。

获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教育先进个人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大报刊中心“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来源作者”、南京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政府)、“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省法学会)等荣誉称号。

1992年、1997年先后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分获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2004年,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德国萨尔大学(UdS)法学院做访问学者。自1992年7月,先后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其间于2003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并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大数据和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构建中国特色‘预惩协同型’反腐败国家立法体系战略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质的犯罪论”、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把握互联网‘最大变量’核心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刑法出罪机制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项目“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与实用主义刑法观”、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司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刑事司法解释为视角”、司法部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西刑法文化与定罪制度比较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刑法方法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职务犯罪初查问题研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资金资助项目、江苏省法学会研究课题、江苏省教育厅“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等各类项目30余项。

专著《实质刑法观》获得2013年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获第十二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第二届“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一等奖、第十三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首届“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奖”、国家司法部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奖励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CSSCI期刊11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60余篇/次。出版学术著作《中西刑法文化与定罪制度比较研究》、《反腐败立法研究》、《实质犯罪论》、《实质刑法观》、《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罪名研究》、《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人格刑法导论》等9部,主编《刑法学(上/下)》入选江苏省“十二五”高校重点教材,主编《刑法学总论》和《刑法学各论》(获“2007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主编《刑法学》(上)、《刑法学》(下)、《财产犯研究》、《妇女权益保障法律读本》、《儿童权益保障法律读本》等1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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