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郭广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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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广银,女,山东临清人,195111月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江苏省社科名家。兼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伦理学会轮值会长、江苏省党建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111月至201511月担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共江苏省委委员。

  

    197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并留校任教,从事哲学原理教学与研究,19806月出席全国第一次伦理学会议,9月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学习,之后作为学科带头人,与同事一起创建了伦理学学科。主要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理、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建设以及高教管理等为研究方向。主讲伦理学原理、现代伦理学、现实伦理道德问题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专题研究、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等课程,指导一大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主编、合著或参与编写出版的著作十多部,其中主编如《伦理学原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爱国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研究》等,与他人合著如《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伦理新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建设》、《新时期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应用伦理热点问题的探索》、《社会主义荣辱观概论》等,参与编写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境界》等。发表论文百余篇。较早提出道德调节的对象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三大类关系,提出人与自然关系道德、人与自身关系道德等新命题。先后两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研究”,2015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同时被立为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研究”。主持教育部、江苏省科研项目及其他科研项目达20项。积极参与对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党的重大理论以及江苏省委多次重大决策部署的研究、宣传和阐释。

  

    获各种奖励20余次,其中包括7次省部颁发的哲学社会科学奖励和1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伦理学原理》一书被南京大学评为“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大学文科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1985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991年被中组部、中宣部、国家教委等五部委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17年被聘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