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推荐方式。选题施行网上征集,不支持个人填报,每个单位推荐选题不超过3个。选题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选题采用。文旅部科教司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受理安排。请以院系为单位进行选题推荐上报,我校受理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请各院系排序提交选题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附件1 需签章),另需提供学术活动说明书纸质版1份(附件2 需签章)。
校社科处联系人:吕晔灵,52090240,九龙湖行政楼112办公室,邮箱:386946286@qq.com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