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9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9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科处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3.关于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一律不再受理。
请各相关单位和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清理工作,请各位相关院系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本人(名单见下),并抓紧将清理项目情况综合报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52091369,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0室。
清理名单:成思(外国语学院)、甘锋(艺术学院)、顾维喜(艺术学院)、金晶(外国语学院)、刘萍(外国语学院)、杨煜(人文学院)、姚瑶(艺术学院)、张晓青(人文学院)、张颖(经管学院)、曹育珍(外国语学院)、花俊(经管学院)。
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