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浏览:29

各相关单位:

接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4】162号文件,根据经费管理要求,请各院系、各智库基地组织开展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实施情况总结和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填报内容

1、请各学院、各智库基地,根据本学院、本智库基地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1: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执行报告提纲 - 学院(智库基地)填写;

2、请2023年度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2: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执行报告提纲 - 项目负责人填写,和附件2:2023年东南大学-决算(导入模板)

3、请2024年度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附件3:2024年东南大学-预算(导入模板)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在总结2023年度实施情况一定要全面,项目信息内容完整,使用情况真实准确、逻辑关系清楚。

2、在填写附件2、3表格时需要注意:请详细查看“填写说明”(在模版中)按要求填写,根据往年的审核不通过的反馈情况,注意以下情况:

①表格中有以下内容必须用下拉菜单选择,不可手填:“科技活动类型”,“项目状态”,项目负责人信息表中的“性别、支持对象、学位、职称、行政职务、所在研究基地类型”,课题组其他主要参与人(可填多个)的“职称、行政职务等。

②在填写表格中的“项目建设成效-项目本年取得的成效”一栏时注意不能只填写“论文撰写中”、“暂无”、发表论文情况等表述,应具体指出该研究阶段性的进展或研究的创新点。

③表格中有标“*”号的为必填项,如不填写上传不了系统。

④表格中有字数要求的,须严格控制字数,否则上传不了系统。

三、上报时间

请各院系、各智库基地于9月26日下班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院系审核盖章,一份)至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730462070@qq.com。

  社科处联系人:田梦梦,52091078,1730462070@qq.com。办公地址: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


附件1-1: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执行报告提纲 - 学院(智库基地)填写.doc

附件1-2: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执行报告提纲 - 项目负责人填写.doc

附件2:2023年东南大学-决算(导入模板).xls

附件3:2024年东南大学-预算(导入模板).xls

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学科分类代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