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社科处已于2025年10月17日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kc.seu.edu.cn/2025/1017/c4993a542533/page.htm),现就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教育部奖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本届教育部奖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奖参评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3、附件4和附件5)。
二、申报单位和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届教育部奖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限报40项,本届教育部奖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奖限报3项。当超过限报名额时,社科处将组织校内遴选。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网上申报由全规办组织,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社科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和《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均为10份(至少1份原件,其中一份学院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9份,学校留存的那份申报表不需要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只需要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申报评审表》一份,其他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另外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的哲学社会活动情况说明书1份;《报奖、评级等材料不涉密审查证明表》:每个申报者都需提供申报人签字、学院盖章、保密办盖章的纸质版材料1份。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补充说明
1.与省奖不同,教育部奖不接受丛书类成果整体申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3.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4.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六、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11月10日前,各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初稿申报材料至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含专区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其中学院签字盖章一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成果1份、证明材料1份。《申报评审表》(含专区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
2.11月13日前,如果超出申报限额,将进行校内遴选。
3.11月19日前,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4.11月19日前,正式申报,入围申报者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申报工作。各学院报送正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社科处。
5.11月26日前,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申报。
6.12月7日前,学校集中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83793762,52091369,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0室;
田梦梦,52091078,邮箱:103009351@seu.edu.cn,办公地址: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2室。
附件:
附件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附件4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附件5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附件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8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