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结项及成果登记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9   作者:段梅娟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结项及成果登记通知

 

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正常年检。根据省规划办统一部署,现通知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结项和成果登记有关事项如下:

一、年度检查:

检查范围:2011年立项及2011年以前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210月底能提交正式项目鉴定材料的除外)

检查内容:课题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经费执行及是否有重大变更事项等。已申请延期2次的一般不予再次延期。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在年度检查或结项材料中须注明。

1.项目负责人填写《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表中“经费使用情况”填写:①已收到资助经费数、②经费分类列支数(须经本人财务平台查看)、③下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年度检查表10月25日前报送社科处,由社科处审核汇总。

2.同时发送年检表word文件到社科处

.项目变更:若有重要事项变更(如延期、改变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课题组成员调整等),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份(本人签名),同时发送《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电子文件。申请成员变更的,除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变更审批表》外,还须填写校内课题登记变更申请表,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院系公章供学校存档。变更须主管部门批复后生效。成员变更获批后项目负责人在社科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经院系和社科处审核后系统将显示变更状态。

 

 二、结项办理:

2007年项目列入清理范围。本月底须请提交结项材料,不能完成结项的将作终止处理,不再拨付预留经费。其他年度项目正常办结,请按照结题程序(见附件)准备和提交结题材料。10月25日前不能提交结项材料的,须参加年度检查并再次申请延期。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登记

为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健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和加强网站建设,全国哲学规划办公室定期收集项目成果出版信息。请2012年出版了最终成果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项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和出版物简介,10月25日发送电子文件到社科处,由社科处汇总上报。

联系人:段梅娟  电话:83795192    电子邮箱:dmeijuan@126.com

 

 

附件:1..相关项目负责人名单.doc           

      2.2012年版中期检查表.doc(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均用此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xls

        项目成员变更表.doc(校内)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xls

            4. 结项流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流程.doc

 

201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