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研究情况检查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接国家社科规划办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2]38号],为更好宣传展示重大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请2010-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提交代表性成果的电子文件:
1.要求:代表性成果应是最能体现重大项目在学术理论上的新阐述、学术观点上的新创造、学术方法上的新突破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新见解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2.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供全文;已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研究报告,提供5000字的成果简介。每个项目最多提交5项代表性成果。
3.时间截止:12月1日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