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文件

发布时间:2017-02-06   作者:段梅娟

各有关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现转发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的文件。如有调整需求,请按规定操作。

    1、 2016年度立项项目均执行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立项项目经费因故尚未办理拨款。 

    2、 2015年(含)以前立项,处于批准的研究周期内、近期不能完成的在研项目,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自主选择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安排、预算科目调剂等事项是否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3、需要调整预算的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按照教育部项目经费栏目重新改造表格栏目名称),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社科处,同时登录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上传。

    4、由于教育部项目经费都要求当年用完,前期到款已使用完毕的,不能再调整预算。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dmeijuan@126.com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docx  

  

  

          20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