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8   作者:段梅娟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设立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该专项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为做好本次重大专项投标工作,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重要事项如下:

 一、招标选题、投标要求、资助强度与研究周期

     1、本次专项招标共确定80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突出主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人填写标书时须确定研究类型。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度研究,要求增强项目研究的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在研究过程中提交一批务实管用的决策咨询报告并通过《成果要报》上报,2年内完成;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专题研究,要求在权威媒体公开发表不少于10篇理论文章,以生动鲜活的语言全面、准确、及时地阐释十九大精神,1年内完成。

  3、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60万元。

 二、投标资格

  1、首席专家只能1名。首席专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担负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在研国社重大项目、马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投标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投标组织与投标材料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从投标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严谨求实、注重诚信,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见附件)。

  具体投标材料:

   1、请投标人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直接下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或见附件)。

   2、每项《投标书》纸质文本9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7份(可以先签名再复印最后盖章,全部视为原件)。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如太厚可以胶装)。

   3、《投标书》电子文本1份(Word格式)

   4、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件(Excel格式)。

   5、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规划办:20171222

            省规划办:1220

              社科处:1218

      6、社科处计划1211左右组织投标材料评审研讨,请投标人提前发送投标编号和具体课题名称给社科处,并尽快撰写《投标申请书》,发送社科处,以便进行形式审核,落实研讨工作。

  

  联系人:段梅娟  九龙湖行政112室    52090240    dmeijuan@126.com

  

2017118

  附件:

1、投标公告.docx

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选题.xls

3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申请书.doc

4专项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5附表样式.doc(专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