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与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作者:段梅娟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与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国家社科基金设艺术学、教育学等单列项目。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开始申报。艺术学单列项目的申报条件、课题论证设计、活页字数与隐匿要求、资助额度、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等与国家社科基金有一些不同,申请人须特别注意。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信息来源: 2018-01-12

    一、重大项目投标(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5)

      1.2018年度共发布27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资助额度每项60-80万元。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

      2.首席专家1人,必须具有正高职称,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3.在研国家级项目(含国社重大项目、马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今年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投标课题组拟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投标课题组要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投标材料(《招标公告》《投标书》《投标材料汇总表》等)见附件,或登录文化部网站查阅、下载(路径:文化部网站主页→部内司局→文化科技司)。

   7.《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材料:(1)《投标书》一式9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也可先签名后用印,全部视为原件);(2)《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3)《投标材料汇总表》(EXCEL格式)。

   8.社科处受理投标材料:201837,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2室。

     省文化厅受理截止:2018310

  附件:

     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2.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docx

     3.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投标书.doc

    4.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5.学校审核意见参考格式.doc  

  

    二、艺术学年度项目(附件1-2)

   1.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完成时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可从71日开始设计),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2.《课题指南》设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必须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具体题目,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可做适当修改;同时申报自选课题(含重点课题)。

   3.为突出重点,针对我国艺术学各学科理论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我国文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以*标注),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

   4.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2)不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2名正高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并且符合年龄条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315日后出生)。3)申请重点项目,必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申报中必须提供证明材料);(4)申请一般项目,必须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5.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6.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兼职单位必须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担信誉保证。

   7.申报资格其他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社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社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级项目(含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7)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是唯一标注,著作必须先鉴定后出版。

   8.网上申报。请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已注册的使用原注册账号、密码登录)。

   9.按照《申请书》《活页》提示认真填报。《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立项通知书回执后,申报系统形成的《申报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10.实行3级管理。学校社科处作为初级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照规定严格审核《申报书》《活页》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11.社科处受理截止时间201837,请申报人报送书面《申请书》《活页》1套,以便社科处对照书面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如发现问题将及时退回申请人修订,并重新网上提交。建议申请人尽早在系统提交并联系社科处审核,避免最后申报系统繁忙影响提交申请。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才能被推荐到省文化厅。

   12.文化厅受理截止:2018310

网上申报和提交时间截至2018315,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附件:

   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x

   2.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x

  

   联系人:段梅娟   九龙湖行政112室   52090240  dmeij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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