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部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二、三批经费拨款通知
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第二、三批)经费”,社科处近日将开具相关经费拨款单送财务处统一办理。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查询本人到款信息。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及时使用并报销科研经费。拨款情况具体如下:
一、第二批12.7万,包括:
(一)2017年度应参加中检8项,获通过5项,经费8.4万
1.邓慧华2万 2.翁寒冰1.6万 3. 陈硕1.6万 4. 陈丰龙1.6万 5. 汪敏达1.6万
(二)2017年度9-11月结项项目尾款4.2万
1.周路路0.7万 2.吴兰香0.9万 3.田宏迩1万 4.高照明 0.9万 5.易波0.7万
(三) 智库专刊0.1万
中特智库袁久红0.1万(税前,年后财务拨款)
二、第三批经费8万:2017年度后期资助立项项目经费
范志军8万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