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申报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作者:李建梅

关于做好我校申报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省教育厅已经正式启动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该奖项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江苏省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奖”的重要组成部分)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2016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类)评奖所称教育研究成果,指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

 如围绕某研究主题以论文、著作或报告等系列成果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各成果须紧扣研究主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度。

 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611日至20171231日。

 所有成果奖完成人要求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类别项目申报具体条件按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二、评选名额

1、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

2、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类)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

三、评选程序

 (一)省教育厅统一下发评选通知,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我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人选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在门户网站上对所有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项目公示两周。

 (二)省教育厅成立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分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一周,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二)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研究成果上报至省教育厅前,将在我校社科处的网站上公示。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 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采取限额推荐、集中申报的办法。我校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限报40项。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类)限报4项。

2、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根据申报奖项不同,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1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及其电子版)。

 (三)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2)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3)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类)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1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及其电子版)。

(二)《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一式3份(其中1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及其电子版)。

(三)《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四)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涉密成果需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

3、 我校将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成果及材料进行初审。当申报项数超过限额时,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推荐,并在确定拟推荐成果后公示上报。

4、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27日(星期五)前统一将本院系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四牌楼校区119室),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请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以“东南大学+姓名+厅教育研究成果奖”为邮件题名)。

 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


附件:1、请大家下载教育厅2018年3月7日的的修订版,以此版本为主2018030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2018修订_distributed.pdf

      2、 2.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doc

       33.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类)申报须知.doc

       4、相关申报表格及材料2018年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相关材料.rar

  5省教育厅通知.docx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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