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结项结果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有关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下半年提交了结项验收申请,通过验收获准结项的有:
姜耕玉、结项证编号:艺规结字(2017)136号)
郁火星、艺规结字(2018)21号)
赵天为、艺规结字(2018)46号
孟凡行、艺规结字(2018)53号
请项目负责人到社科处领取结项证书彩印件,在学校社科管理系统结项申请中填写结项信息,上传结项证书扫描件并提交学院和社科处审核,以便系统显示结项状态。待文化厅通知尾款下达后,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提交预开票据入账申请,到财务处办理资金往来票据,交社科处统一邮寄文化厅,经费拨入学校账户后到社科处办理经费拨款。项目尾款须及时使用。
艺术学项目申请结项流程:
1.填写验收专家推荐表(5名),由文化厅报送文化部获批后组织专家鉴定,要求非本单位同行正高专家,其中外省专家至少2名。
2.报送验收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 3份(不装订,待专家意见汇总后统一装订),含电子文档
(2)支出明细清单2份(盖财务处公章)
(3)最终成果简介5份(本人签名)
(4)最终成果打印稿装订7本(如系列论文则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并提交2本原刊)。
(5)根据国家社基金最新管理规定,须提交中国知网查重报告1份(有查重单位签字、盖章)
(6)结项后专著正式出版,填写最终成果统计表发送社科处
(7)含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的光盘1张
相关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