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结束。我校对所有该类项目进行了检查,共计56项。正常通过中期检查的40项,其中按计划进行26项,申请延期13项,中止研究1项。验收合格办理结项16项,其中法学院胡朝阳、艺术学院徐习文老师提前完成研究任务,顺利结项。
本次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大多数已发表中期成果论文2篇以上。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老师没有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极少数老师因各种原因导致研究延期过长。提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研究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段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