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门:
接教育部社科司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118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开始。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20万)、重点项目(12万)和一般项目(9万)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职务要求:申报重大项目须正高,申报重点项目须副高以上,申报一般项目
(3)成果条件: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年1月1日以后)答辩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出版要求: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以学校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限额申报,我校推荐不超过4项。社科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请申报人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请一览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7份(其中1份院系填写具体推荐意见,盖公章,供留存),配套电子文件;
(2)《申请一览表》1份,加盖院系公章,配套电子文件;
(3)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打印装订3套;
(4)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4.教育部受理截止时间: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1.《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www.sinoss.net/2010/0609/22689.html
2.《后期资助申报答疑》www.sinoss.net/2010/0609/22711.html
社 科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