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人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7   作者:李建梅

关于组织申报

第三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人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门:

 

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推动我国成人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引领成人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水平和质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决定合作实施第三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人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教育协(学)会、各部委行业职工教育协(学)会、教育科研机构、成人学校和高等学校。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2.课题申报者根据《第三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人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

3.专项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并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研究成果需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

4.专项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25止,逾期不予受理。

5.专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1份院系盖章,供学校留存),《活页论证表》7份,要求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至dmeijuan@126.com,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社科处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附件: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2第三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人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doc

     

  社科处

                         2010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