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0   作者:段梅娟

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办理通知

各相关基地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

2010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我校获4项资助。2009年教育厅“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发展研究所”4个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二拨款10万元已到账。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计划任务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2009 年“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发展研究所”基地负责人请作好项目经费分割说明,4 个基地重大投标项目的负责人凭经费分割说明来社科处办理经费手续。

二、2010年基地项目计划任务书填报工作:社科处113日受理计划任务书,要求一式4份,中缝装订,电子稿请发送至dmeijuan@126.com

三、计划任务书的填写注意事项:请根据原《投标申请书》填写:

1..表一(基本信息表)

2.表二(重大项目研究计划)中的表2.1-2.5内容根据原《投标申请书》内容填写。如有变化请另附页,并作出说明,插入表2.5后装订。

3.表三(预期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中“年度预计使用经费”填写在冒号下面,单位万。(注:基地负责人请做好本基地项目2-4年的项目经费分割工作;2010年度教育厅下拨“艺术学研究中心”经费为10万元)

4.表四(课题经费):①教育厅拨款:填写本项目教育厅4年或2年的拨款数(见立项通知);②基地所在单位配套:学校每年给基地配套15万元,各项目如何分隔,由基地负责人统筹。上两项之合为“经费投入合计”。③经费支出预算比例要求:图书15%、调研10%、咨询5%、劳务10%、管理0.2万,其他根据需要进行合理预算 。“经费支出预算”中只填写教育厅拨款的使用预算,不计入学校配套金额。 ④购置仪器设备要填写清单,请合理控制,所购设备须办理学校固定资产手续。

5.表五(一)其他有关材料):参照原基地投标申报书填写的内容;(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特别是有研究人员到招标基地驻所研究的,所在单位须作出担保。“基地所在单位意见“由社科处盖章。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201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xls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计划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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