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各相关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社科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旨在鼓励和扶持人文社科工作者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除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以外的23个学科,常年随时受理申报,今年计划5月、11月各评审一次。
三、经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四、不受理下列申报:1.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2.应用研究成果;3.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4.博士论文通过后未作较大修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项目和中科院重大课题的成果;6.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7.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五、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成果不得出版。
六、申报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社科处。具体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4份(其中1份院系主管科研领导签字,盖院系公章,供学校存档);2.申报成果5 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成果书稿、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能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3.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2份。
七、申报材料须经由省规划办审核、签章,省规划办具体受理时间开学后通知。
八、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社 科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