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单列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02-28   作者:段梅娟

提醒: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单列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单列项目申报人: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单列项目的申报与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申报有所区别。现提醒艺术学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资格详见申报通知;

二、申报书填写和装订要求(详见申报书和活页中的相关提示),特请注意:

    1.使用2010年12月修订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为方便存档,建议双面打印,A3纸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分别装订。

    2.封面:4个方框不填写,其余横线上填写中文(要求根据代码填写相应中文,不能只填写代码;单位填写东南大学(不要填写院系)

    3.P1数据表:所填写代码和相应中文(两者必须一致)。主题词不超过3个,中间空格,不用标点符号。请使用2011年国家社科申报数据代码表。

    3.经费资助额度和经费预算比例参照国家社科基金的标准。但有一些与国家社科不一致的地方:艺术类经费预算只有7个开支科目,“其他”中可含专家咨询和劳务费;经费单位是万元;经费预算1 列要求填写具体用途。经费管理单位:东南大学财务处,江苏南京四牌楼2号,210096,开户银行和账号可由我处统一盖印,以免填写有误。

    4.申请书中“课题论证”和论证活页的字数都是4000字。两者内容一致,但活页中研究成果部分必须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姓名、刊物出版社会、发表时间),只提供成果名称、数量、成果形式。主要负责人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两类限填20项)

    5.课题论证中关于研究成果填写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有所不同,请注意表中提示,不要简单参照国家社科申报注意事项。

三、申报时间:3月5日前,①申请书3份(其中1份盖院系公章,供学校留存),活页4份;②申请书和活页的配套电子文件,发送:dmeijuan@126.com.

                                                        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