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0年度我校设立相关文科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重大引导基金、创新基金、省部级基地研究基金、基础科学研究配套基金等),根据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处定于
请重大引导基金、创新基金、省部级基地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年度检查表1份,经院系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社科处。
注:
1.基础科研配套基金项目(国家社科、省社科)参加国家和省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 不参加校内年检。
2.国家社科预研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09、2010年的预研基金项目于2012年9月验收,届时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结项申请和相关成果封面、目录、首页的复印件。同时在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结题管理中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待院系和社科处两级审核。2009年以前的预研基金项目尚未办理结项的,请办理如上相关手续。不参加本年度检查。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