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4 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相关负责人:
2014 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定,共批准基金资助项目835 项、基金指导项目798 项,另设专题研究项目41 项,其中高校财务管理专题研究项目18 项,纪检监察专题研究项目15 项,教育管理专题研究项目8 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3)。
我校共获得基金指导项目34项,专题研究项目2项。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准立项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下达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请各院系尽快通知各项目负责人,以申报时填写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为基础,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A4 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院系集中于7 月1日(星期二)前报送社科处,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xml 格式电子数据统一以“项目批准号-任务书.xml”格式打包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各院系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
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 1. 20140620-附件1-基金资助.pdf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