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结束

发布时间:2015-11-24   作者:段梅娟

我校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结束

  

9月下旬至1030日,国家社科基金进行年度检查常规工作,对2014年立项项目及2014年以前在研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1030日我校该项工作顺利结束。

我校列入今年年检范围的项目共计44项,其中20102项,20114项,201210项,201316项,201412项。有8个项目近期提交成果鉴定申请结项,无须参加年度检查,其余36个项目提交了年度检查材料。

参加年度检查的36个项目,按照要求从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核查。经统计,课题研究均有序进行,36个项目已正式发表阶段性成果论文149篇(其中CSSCI104篇、EI1篇)、会议论文9篇,出版阶段性成果著作、译著6本,获得相关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2份。有6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学会奖项。阶段性论文成果具体统计情况见下表:

  

立项年度

参检项目总数

论文总数

成果统计

2011

2

3

2012

8

63

人均7.8篇,发8篇以上3

2013

14

51

人均3.6篇,发4篇以上6

2014

12

32

人均2.7篇,发3篇以上5  

    

课题经费使用方面,有2个项目在年度检查报告中未提供经费使用具体数据。经查所有项目均按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少数项目经费调整总额在10%以内,向学校提交了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检查中也发现多数项目存在经费使用和报销不及时的现象,少数项目滞后问题比较突出。

本次年检有13个项目移交了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其中有5个项目第二次申请延期,至201612月结项;有7个项目首次申请延期至201612月结项,1个项目申请延期至201812月结项。13份变更申请中有2个项目同时申请调整课题组成员,1个项目同时申请变更项目名称。

根据规定,申请延期时间在1年之内,以及申请一般性成员变更的报省社科规划办核准备案。延期时间超过1年、重大项目成员变更、经费调整总额超过10%、项目名称或研究范围调整、管理单位变更等事项须经由省社科规划办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批准后方生效。

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日前结项总计53项,平均结项率为47%2010(含)以前年度结项率为100%。成果鉴定等级方面,优秀11项(占21%)、良好26项(占49%)、合格13项(占24.5)。

2010年立项项目将列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范围,不能如期结项的将予以撤项。请各学院做好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督促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执行研究计划,按期完成约定任务,推出阶段性成果,提高最终研究成果质量,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开展高水平科研、培养人才、产出优秀成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段梅娟 2015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