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材料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的通知》,自即日起,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按原有规定提交相关结项材料外,还必须再提交2份文献查重报告单(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其中原件1份上报,复印件学校存档),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一同报送。
一、关于CNKI检测报告单的说明
1.查重检测报告单必须用中国知网(CNKI)的,提交其他报告单无效。
2.项目主持人所提供的CNKI检测报告的纸质版必须有检测单位检索人的签字和单位盖章。
3.查重要求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专著结题的,专著书稿要查重,其中涉及到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论文的,都要做好引用注释。已发表的阶段性论文成果无需查重。
(2)系列论文结题的,已发表的论文无需查重。未发表的要查重、提交。
(3)研究报告结题的,需要查重。其中涉及到课题组成员和自己论文的,都要做好引用注释。
(4)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必须出具CNKI的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15%。
查重时,注意把课题组成员都列入作者,这样“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才相对准确。此外、总复制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都是一个参考,只要作者确认没有引注问题就可以上报。
二、提交结项材料注意事项:
1.请下载新版、对应的《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2015年(含)以前的项目不设间接费,2016年以后项目设间接费,所填写的《鉴定结项审批书》有所不同。
2.报送结项材料要求:
(1)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其中学校存档1份), A4纸,左侧装订。注意表中有财务处经费决算签章和审计处签章要办好。课题组成员应与申报书一致,如有成员变化应在年度检查时办理重要事项变更手续。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鉴定结项审批书》中所有填写的日期为报送社科处的日期,社科处受理后审核提交至省社科规划办的日期控制在10天以内。同时发送word电子件。
(2)到财务处打印经费明细1份,每页均盖财务章,再复印1份,分别装订在《鉴定结项审批书》末尾。特别注意:经费决算中不能出现成果版面费,课题负责人和成员的酬金不能在劳务费中开支。如已产生上述开支必须向财务处申请办理调账。
(3)5套胶装好的最终成果:专著打印稿,或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或研究报告打印稿(后附已发表阶段性论文复印件作为成果支撑,如有采纳证明可附在研究报告后面)。最终成果要求隐匿姓名和单位。论文复印后应手工涂掉必须隐匿的相关信息。打印稿封面格式参考见附件。
(4)2份最终成果简介(A3纸型,中缝装订,格式与内容按《鉴定结项审批书》表中提示,标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简介(居中);相关基本信息左顶格,分行排列: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正文各段;最后在右下角注明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填写时间: 年月日)
(5)2张光盘,内有最终成果及最终成果简介电子件(均word格式)。
(6)以博士论?xml:namespace>
(7)项目主持人所带的博士、硕士论文不能放在结题材料中(课题组成员除外)。
三、审核验收要求:
单位认真审核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审核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问题,审核获奖情况和转摘、引用情况是否属实。重点如下:
1. 阶段性研究成果。逐项核实课题组主要阶段性成果,不能填写立项之前发表的成果或与项目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成果;审核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刊物期数或作者署名情况;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能列入。
2. 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重点审查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必须利用查重软件进行检测,对存在引用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的,必须退回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审查结项成果是否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是否提供了二者之间区别和联系的纸质说明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文件。
3.经费决算情况。对于决算与预算严重不符、支出违反规定、经费用途与项目研究无关,以及未提交财务明细账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整改并重新填报。
4. 单位审核意见。重点填写上述3条内容的审核情况。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结题工作,珍惜学术荣誉,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做好成果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把好的阶段成果,向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专刊专栏推荐。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