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拨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四批经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50号)。社科处已办理各有关项目的经费拨款单,统一报财务处入账。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查询具体到款信息。
拨款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1年新立项项目一期经费。我校共十项:
1.沈永俊 到款3万,办理直接经费0.6万,间接经费2.4万;
2.郑赛那 到款3万,办理直接经费0.6万,间接经费2.4万;
3.常腾原 到款3万,办理直接经费0.6万,间接经费2.4万;
4.王蓓蓓 到款3万,办理为间接经费;
5.汪敏达 到款4万,办理直接经费1万,间接经费3万;
6.庄亚明 到款3万,办理为间接经费;
7.付晓 到款3万,办理直接经费0.6万,间接经费2.4万;
8.陈丰龙 到款4万,办理直接经费1.6万,间接经费2.4万;
9.崔之进 到款3万,办理为间接经费。
10.吕秋琳 到款2万,办理直接经费1.6万,间接经费0.4万。
注:间接经费由管理费+绩效组成,此次划拨70%绩效,剩余绩效待结项后划拨;
绩效划拨至项目负责人的绩效本,编号为:93+院系编码+负责人一卡通后五位
二、评审费。共分为两类:
1.2021年高校辅导员研究评审费
2.2021年一般项目评审费
注:评审费已以酬金形式发放给各位评审专家,如有疑问可与社科处联系。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