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拨2022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四批经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60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拨2022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五批经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6号),社科处已办理各有关项目的经费拨款,统一报财务处入账。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查询具体到款信息。
拨款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补拨2022年度第一批经费,具体如下:
1.陈丰龙 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2.胡继成 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3.徐 照 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4.杨文刚 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5.赫 云 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6.孙胜楠 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7.张文波 到款1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8.岳书敬 到款1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9.马永锋 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10.夏侯遐迩 到款2万,办理直接经费;
11.夏妮妮 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12.基地专项补拨剩余10万经费。
二、2022年立项项目经费:
1. 杨 瞳 到款2万,办理为间接经费;
2. 马 捷 到款3万,办理为间接经费;
3. 施佳颖 到款4万,办理直接经费0.8万,间接经费3.2万;
4. 周晓露 到款2万,办理为间接经费。
注:1.间接经费由管理费+课题组绩效构成,根据学校绩效管理规定,本次办理的间接费扣除管理费之后,拨付70%,剩余绩效待结项后随尾款一起拨付;
2.间接费绩效本为:93+院系四位数代码+负责人一卡通号后五位。
三、2022年度一般项目、专项项目评审费:
受国库经费预算影响,暂缓下拨,待预算调整后办理。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