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部繁荣计划专项经费第一批拨款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作者:

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拨2023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一批经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31号),社科处已办理各有关项目的经费拨款,统一报财务处入账。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查询具体到款信息。

    拨款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一般项目三期经费:

1.汪敏达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2.付晓到款1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3.崔之进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4.吕秋琳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5.常腾原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6.庄亚明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7.靳海鹏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8.陈丰龙到款1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9.郑赛那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10.王蓓蓓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11.沈永俊到款1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二、2022年度一般项目二期经费:

1.周晓露到款4万,办理直接经费2万,间接经费2万;

2.施佳颖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3.马捷到款3万,办理直接经费2.8万,间接经费0.2万;

4.杨曈到款3万,办理直接经费1.8万,间接经费1.2万。

    注:1.间接经费由管理费+课题组绩效构成,本次办理的间接费为课题组绩效,拨付70%,剩余绩效待结项后随尾款一起拨付;

    2.间接费绩效本为:93+院系四位数代码+负责人一卡通号后五位。

 

    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