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社科联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作者:李建梅

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社科联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高校社科联事业发展,加强高校社科联内涵建设,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校社科联发展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高校社科联内涵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社科联在高校思想理论建设、跨学科协同攻关、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人才队伍培育等方面的优势和重要作用,努力推出一批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国家和江苏发展大局。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类型:本年度高校社科联发展专项课题设置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两大 类,立项资助课题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研究;一般项目主要是围绕高校社科联事业发展中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立项不资助课题主要是《江苏社会科学年鉴》中的专题研究和学科研究。

 2.申报对象:立项资助课题的申报对象是省内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从事高校社科联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立项不资助课题的申报对象是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聘请的《江苏社会科学年鉴》专题报告研究专家和学科专家。去年申报本课题未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报形式:申报者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4.申报选题: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社科联发展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课题指南》分为重点项目选题、一般项目选题和立项不资助选题。申报者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紧扣《课题指南》确定申报课题具体题目。

 5.申报时间:我校截止申报时间为77日(星期五)

 6.申报材料:在江苏社科网(https://www.js-skl.gov.cn)或附件下载填写“江苏省高校社科联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打印纸质稿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学院签字盖章供留存)送社科处,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签字盖章哲学社会活动说明书一份。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项目数量及经费:2023年度设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60项,每项资助5000元。课题经费随立项通知下拨,直接汇入课题组所在单位账户。

 3.项目管理。课题经费管理参照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社科联组联中心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省社科联将适时对项目进度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减少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重点项目的结项要求为研究报告1篇并公开发表论文1篇;一般项目的结项要求为研究报告1篇(或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要求体例规范,字数在1万字以上,其中内容摘要在2000字以内。

 2.结项要求:立项资助项目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论文复印件)以及其他辅助材料各一式三份。立项不资助项目提交的结项材料为《江苏社会科学年鉴》专题研究报告1篇或学科概述1篇。

 3.完成时间:一般项目结项时间:2024831日前,重点项目结项时间:20241230日前,立项不资助项目结项时间:2024330日前。

 4.成果评审:课题结项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

五、联系方式

       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8379376252091369,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0室。

附件:

1.1、课题指南.docx

2.2、江苏省高校社科联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33、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活动情况说明书.docx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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