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接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102号文件,根据经费管理要求,请各院系、各智库基地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实施情况总结和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内容
1、请各学院、各智库基地,根据本学院、本智库基地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1: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年度总结报告。
2、请2022年度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2: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执行报告提纲,和附件二:2022项目导入决算模板。
3、请2023年受助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附件三:2023年项目导入预算模板,按照表中具体要求完整填写,务必准确、认真填写。
在填写附件二、三表格时需要注意事项:请详细查看“填写说明”(在模版中)按要求填写,注意以下情况:
①表格中有以下内容必须用下拉菜单选择,
可手填:“科技活动类型”,“项目状态”,项目负责人信息表中的“性别、支持对象、学位、职称、行政职务、所在研究基地类型”,课题组其他主要参与人(可填多个)的“职称、行政职务。
②在填写表格中的“项目建设成效-项目本年取得的成效”一栏时注意
不能只填写 “论文撰写中”、“暂无”、发表论文情况等表述,应具体指出该研究阶段性的进展或研究的创新点。
③表格中有标“*”号的为必填项,如不填写上传不了管理平台系统。
4、请各院系、各智库基地8月14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院系审核盖章,一份)送社科处办公室,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52091369,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0室。
附件:附件1-1:附件1-1: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执行报告提纲-学院(智库基地)填写 .doc
附件1-2:附件1-2: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执行报告提纲-项目负责人填写.doc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