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拨2023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四批经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98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拨2023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第五批经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99号),社科处已办理各有关项目的经费拨款,统一报财务处入账。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查询具体到款信息。
拨款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3年新立项项目一、二期经费:
1.尚俊辰 到款7万,办理直接经费3万,间接经费4万;
2.许 勤 到款7万,办理直接经费3万,间接经费4万;
3.陆 莹 到款6万,办理直接经费2万,间接经费4万;
4.马星城 到款6万,办理直接经费2.8万,间接经费3.2万;
5.周统权 到款7.5万,办理直接经费3.5万,间接经费4万;
6.赖婵丹 到款5万,办理直接经费0.2万,间接经费4.8万。
注:1.以上项目间接费扣除管理费后,此次划拨绩效70%,剩余绩效待结题后划拨;
2.间接费绩效本为:93+院系四位数代码+负责人一卡通号后五位。
二、2022年立项项目三期经费:
1. 杨 曈到款3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2. 马 捷到款2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3. 施佳颖到款1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4. 周晓露到款4万,办理为直接经费。
三、评审费;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专家评审费。
注: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专家评审费也已补拨,如有疑问,可致电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吕晔灵,电话:83792629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