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基地、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及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东南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细则)、《东南大学校内人文社科项目验收细则》和《社会科学处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结项和年度检查。请各相关院系、基地督促项目负责人执行研究计划,按时提交结项和年度检查材料。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工作安排
社会科学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超过两年无法按时完成验收的,进入清理期,在一年清理期内无法按时完成验收的项目,做撤项处理。对有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不能申报社会科学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一)结项范围
1.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仍未结项的,进入清理期,必须在2024年3月13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可以以等效成果结项。1本专著等效2篇CSSCI或SCI或SSCI或A&HCI论文;2篇核心期刊或CSSCI集刊或CSSCI扩展版论文等效1篇CSSCI或SCI或SSCI或A&HCI论文;2个厅局级成果奖等效1个省部级成果奖;2个厅局级项目等效1个省部级项目。
2.2022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应尽快提交结项材料,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参见“年度检查工作安排”,清理期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3.2023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若达到结项要求,也可提交结项材料;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参见“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二)结项材料要求
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标准(附件1《东南大学校内人文社科项目验收细则》)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及以后应有),认真填写《社科类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成果需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标注。
二、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2022年及以后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需提交《社科类项目年检报告》(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项目负责人应注意合理安排研究工作,把握计划进度,及时结项。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项目结项和年度检查的组织工作。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相关老师本人,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上交材料,文科院系教师请将材料汇总至科研秘书老师处,并于3月13日(周三)下班前将材料交至社科处:
1.纸质版本人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与论文(务必标注是否CSSCI源刊)、获奖、立项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
2.电子版(含证明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730462070@qq.com,结项与年度检查分两个文件夹,文档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年份+结题报告”或“姓名+年份+年检报告”;
3.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或年度检查材料者,可视情节给予撤销项目或者取消下一年度申请资格的处理。请知悉!
校社科处联系人:田梦梦,联系电话:52091078。办公地址:九龙湖行政楼112室,电子邮箱:1730462070@qq.com。
附件2: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2023年模版).docx
附件5:202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和年度检查补充通知.docx
附件6:结题报告决算表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查询下载方式(从高级财务平台下载).pdf
社会科学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