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
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2011 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指南,经江浙沪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共同协商确定,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长三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 这一主题,立足长三角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实际,深入研讨长三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与实际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促进长三角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二、课题申报
2011年度“长三角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指南设立8个专题条目(见附件),因省(市)情差异,两省一市专题条目及相关内容各有侧重。申报者可根据专题及提示内容,结合具体实践进行课题设计。课题设计要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 这一主题,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前瞻性、战略性。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按所属省(市)进行课题申报。
三、资助额度和成果要求
长三角课题资助额度: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
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2011年11月,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将召开专题研讨会,相关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中期成果参加会议交流。
四、我校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拟申报者请于4月6日(星期三)前将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4份(其中1份院系盖章供留存)报送社科处,要求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发送配套电子文档至denglijianmei@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按省规划办要求收取课题申报费,一般项目每项100元,重点项目每项150元。
以下情况本次不能申报课题: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②省规划办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 联系电话:83793762
附件:
2、课题指南.doc
3、申请书.doc
4、活页.doc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