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各相关院系,各项目申报人:
为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特编发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并通知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 .4月7日17:30之前,院系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书草稿(1份,AB表)送社科处,以便安排初审.(4月8日科技处社科处有集体活动,逾期将不能受理申报材料.)
2.计划4月11日反馈初审信息;
3.4月13日17:30之前,院系报送正式申请书(2份,1 份盖院系公章,请院系秘书重点审核负责人及成员等的手写签名)
4.4月14-15日,社科处同步审核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确认无误的上传教育部,有问题的退回本人修改,重新打印定稿,盖章.
5.4月15日关库,关库后不能修改,审核,上传.
附件:1.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doc
2. 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社 科 处
2011年3月31日